Monday, October 21, 2013
左膠騎劫天仙局
今日(20OCT) 有超過12萬人响政總集會,氣勢其實是不錯的。我在會場周圍走,見到嘅場面係比去年學民思潮佔領時更擠迫,參與市民情緒更高漲,迫到六八九「即時投降」是有可能的。不過六點後左膠嘅出現,就出現負面逆轉。夜晚十點後出現有人向左膠「爆seed」,左膠騎劫之局終於兵敗如山倒。
今次集會事前不少人(包括小弟)不斷透過Facebook等網絡平台向左發出警告不要打算騎劫,但班左膠其實算精明,先安排一個名不經傳嘅陳璟茵開個Facebook Page 先攞個網上頭彩。然後就當毛孟靜協助 HKTV 工會舉行集會之後,就另起爐灶搞遊行。目的不只是維持佢哋嘅「既有抗爭模式」,另一方面HKTV工會講明佢哋嘅集會係直到18:00,班左膠嘅打算就係「揼波鐘」去到政總就「接手」個場,不費吹灰之力就騎劫。
至於「爆seed」其中一個重點落在「商討環節」。其實我在日前見到個run down 已經覺得有唔妥,不過諗住嘅係安排市民嘅作戰方案。不過細心思考,原來係佢哋班仆街「踢散」集會嘅計劃。因為根本好多市民唔會知搞乜,然後覺得無意思就走人,正好體現佢哋班人「騎劫不成就踢散」嘅手段!剩低落嚟無離開嘅人,睇怕大多數都係佢哋自己人,咁就可以玩「一屋七姓十三人」,跟住就拎個結果出嚟,騎劫完個場再騎劫埋個後續;更是在「爆seed」反搶咪時講到明「呢個係群眾嘅集體決定」,即係用咗「農村包圍城市」嘅手段,想連工會已有嘅留守安排都想踢散。左膠以外,邊個最希望出現呢個結果?咪就只得中國共產黨。
所以,「左膠根本就係共產黨共犯」呢個推論,响呢件事引證出嚟係絕對成立
呢班左膠、甚至「無人講嘅舊Terms - 社運資本家」根本唔係真心去處理每個社會議題,只係貪圖响「出事的一刻」响鏡頭前曝光「我哋有做過嘢架」去提升個人名氣,所謂Public Interest根本只視為個人上位籌碼,望住利東街、中環天星、皇后、順寧道...... 戰績或說明了一些情況。今次更過份的是佢哋連HKTV身為主人家都唔尊重,反映住為求自己個人利益不擇手段到令人髮指的地步。有HKTV嘅員工表示,在18:00 後已感到被騎劫而沮喪想撤退,幸好最後都堅持落去。或者有員工早知班社運資本家嘅「戰績」而給同事們作治療,先捱得過呢一關。
由此可見,左膠 / 社運資本家根本係一堆有破壞無建設嘅仆街冚家鏟。相信未來會有更多嘅社會事件發生,而呢班仆街只會繼續死心不息地想去騎劫、或騎劫不成踢散嘅打算。但亦既然最希望出現呢啲啲結果嘅係共產黨,所以大家以後唔駛對佢哋客氣。我就講明,視佢哋係土共看待!
還有的,工會已表明無進行任何籌款活動
邊位有响呢個箱入過錢落去可以去報警
Ref.: http://jackyhtlim.blogspot.hk/2013/10/leftplastichijacking.html
那衝上台的幾步,是香港抗爭史的一大步
今天,有十二萬人包圍政總,反對政府在發牌事件中黑箱作業,拒絕發牌予香港電視,並要求涉事官員交代。可惜,集會至中途慢慢遭騎劫,變成左翼人士上台重溫上年反國教的「想當年」心聲分享,而「民間開放電視關注組」更涉嫌在未徵詢「香港電視職工會」的情況下,要求台下十幾萬市民參與商討,「商討」一下往後的抗爭該何去何從,又在政總籌款。大批市民不滿離場,甚至有香港電視的員工在網上抱怨被騎劫。
眼見集會即將在士氣耗盡下不了了之,歷史性一刻終在晚上十點來臨:有人趁「民間開放電視關注組」的陳璟茵和區諾軒接受傳媒訪問期間,衝上台要求把騎劫運動的人趕走,並讓香港電視的員工重新上台。
那衝上台的幾小步,是香港抗爭史的一大步。香港人參與遊行,素來是服從的小綿羊,每每緊遵「大會」指示,叫唱K就唱K,叫拍手就拍手,叫散去就散去,從來沒有質疑過台上指揮者的合法性,反思過這班人憑什麼來叫他們做這樣,做那樣。今天,終於有人有勇氣,衝上台去質疑,把騎劫者從台上趕下,把台還給大家認為是真正值得支持,聲援的人。
被趕的人,煩請好好「商討」一下,自己為什麼會如此不受歡迎,為什麼會如此趕客;也請不要聲討衝上台者為「野蠻人」,因為把騎劫者從台上趕下,其實亦是一種你們口中的「文化」,你們應該好好包容才是。
雖然如今香港電視的員工得以重新上台,繼續抗爭,但將來的路仍時充滿危機。現對香港電視職工會有兩點建議:
一。切勿草率與任何組織組成「大聯盟」。往後幾天的政總,將集各路人馬,必有不少組織希望加入此場運動的「主體」,甚至爭取運動的主導權,職工會應小心應對,了解這些組織的往績和立場,必要時與某些組織劃清界線,讓來政總聲援你們的市民,清楚了解你們的立場和意願,懂得如何行動應變。
二。勿為政府高官的「語言偽術」所迷惑,因而以為取得「階段性勝利」而和平散去。一日未得到政府不對香港電視發牌的詳細交代,千萬不要輕易放棄。
作者簡介
向東一江春水
Ref.: http://www.vjmedia.com.hk/articles/2013/10/21/523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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