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une 20, 2013

第三選擇

公司每隔一段時間會安排不同行業的表表者出席員工會議,分享個人經歷並為同事帶來新的啟迪。最近應邀出席的嘉賓這幾年在商界,尤其在中小企的圈子甚具人氣。名牌大學畢業後,和很多尖子一樣投身華爾街,然911卻遇「被離職」的同一命運。最終回港創業,而且不只為自己而創,更為其他有志經商者玉成創業大計,因為其公司經營模式就是擔當「業務仲介」。無論是現成或自家創立的生意,都可透過該司「成檔嘢」買賣,過去十多年,已有過千撮合個案,「生意紅娘」之名不脛而走。而他對推動創業文化亦不遺餘力,就算尊稱本地「創業之父」實不為過。

做生意就是掌握心理
這位李博士(「博士」頭銜也是貨真價實,可不是那種附贈「世界華人」的買學貨色),現還在哈佛大學商學院研修「經營管理」,實踐與理論並重。當日主講內容精采點子紛陳,亦多次引述其在哈佛所學的「生意之道」。

其中例子活學活用,值得與眾同享。假設現有餐廳提供兩支味道相若,不過無人所識的紅酒,分別取價200元和400元,而毛利率一樣。根據學院研究,八成人會揀選200元的那支,而只有兩成人會挑400元的。好了,若閣下身為餐廳老闆,如何在不大增加成本,即不犯本的情況下,促銷400元的紅酒,多賺一點?

在場同事說可加大宣傳或高壓下達業務指令予各階員工(明顯是說給我聽),又或配以綑綁式優惠等等。其實,既簡單又有效的方案就是,只要額外提供一支1,200元的「高」價紅酒,超過五成(增逾倍半)的顧客就會改選400元的那支,另外,亦真還有2%的人會挑1,200元的,收入和利潤自是大幅提升。如此高效小技,其實就是運用「Power of Third Option」,關鍵在有提供「不合理/不一般」的第三選項,第二選擇自會變得「較合理」。

說到底,做生意就是掌握顧客的心態,所以成功的生意人,才不會只看「成本」為產品或服務定價,而是根據「需求」而定價。至於甚麼「麵包一定貴過麵粉」的玉律,亦不過就是更加成功的商人催眠大眾,藉以「創造需求」再而「合理定價」的把戲。還是說回賣酒,餐廳老闆除了提供「第三選擇」亂人耳目外,要再賺盡,大可將200元和400元的酒互調,因為毛利率本一樣,200元的成本必然較低,賣400元頃刻勁賺,再者酒質相差不大,顧客亦難分辨,何樂不為?

至於我就學以致用,昨晚在一間不大相熟的餐廳,沒有「愛紅」的盧太作伴,所以挑了酒單上最便宜的一支酒,盡情而品且深感物超所值。

盧先亞

Ref.: Apple Dail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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