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對是錯? 大家聽下啦! 唔好話我地偏激...大家有耳聽...唔該唔好成日咬文嚼字, 呢到唔係法庭呀!! "功能黨" ...你地好黑人憎呀!!
有位網友講功能組別..我幾同意, 現引述如下:
Ref.: http://hk.myblog.yahoo.com/cheng_dai_ban/article?mid=2
colouryung
2008-10-04 11:45
小弟見到這位AA朋友的意見如下
「立法會既投票係須要功能組別既過半數通過~~
所以泛民係有必要參選功能組別......寸土必爭!!!」
所以忍不住要回應少少
1)先講立法會的投票制度,重要事項必須分組投票,就算泛民總人數有31席,17席在直選,功能組有14席,一到分組投票都死!在功能要最少要贏15席以上,不是寸土必爭,而是發白日夢!
2)泛民要在功能組別勝出的組別根本不會多,因為很多組別的選民太少,容易受建制組織干預,不要說要贏多過15席,就算贏一半7席都難,所以講為大局去參加功能組別選舉根本說不通,泛民有無席位在功能組別對大局意義不大,只有個別黨派在想在直選取得席位外,還想在功能組別取多一兩席,令自已的政黨影響力大些,在私利的意義就重大。
3)而一直反對功能組別的泛民如果去參選,只有給建制派口實「你們用行動支持功能組別選舉」!
4)說回23條當日不能通過,不是泛民有足夠票數在功能組別勝出,而是50萬人上街令商界的自由黨怕眾怒難犯,所以陣前倒戈投反對票,所以今日23條要再想立法,泛民議員要阻止立法根本都無能力,唯有如上次23條立時,大家不滿就清楚表達講「反對」,令上位者明白群眾才是權力的來源,你是否直選議員,都要睇清民意的方向!
5)其實要除去「功能組別選舉」首要不是去參加,妄想泛民會勝出,之後去取消這個選舉制度,如果泛民有能力勝出,到時又何需要取消!
其實真心要推倒「功能組別選舉」,就是大家唔好參與,不參與包括不參選、不投票,等這個制度慢慢枯死,你話反對又去參與,那這個「功能組別選舉」就永遠不死了!
Tuesday, October 07, 2008
也文也武一大班 死守原則的湯家驊 Part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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