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9事件, 確是轟動業界, 事隔數天, 大家仍然議論紛紛, 作為當晚觀眾的我, 你問我誰是誰非, 實在難說, 事情根本沒有對與錯, 大家觀點與角度不同而已, 不過, 老梁著墨問題本身, 用一個宏撚觀既角度出發, 不拘泥於行政法律層面處討論, 我尤其欣賞, 和民就從Low-level 角度出發, 係現今環境, 確實需要, 但人家題目又不是討論這點, 何必太過認真? 呢度唔係法庭, 亦不是打手槍的地方...
講法律? 如果大家識尊重, 就唔會有菲傭居留權事件, 港珠澳環評報告啦, 影響到你利益, 就嘜鳩法律都唔睇; 影響唔到, 就話要尊重法律, 香港可悲!! cum on, 呢個香港, 已經唔係你講個套, 正如小弟最欣賞的本地男歌手, 前side effects 樂隊 Joe Junior, 係天與地都講: 「This city is dying, you know?」 (天與地仲要係兩年前既作品)
擁抱法律, 為法律歡呼, 全家(當然包埋個女), 搬去北京咯, 何解? 大家睇睇「不再讓你孤單」呢套電影, 舒琪有句名言: 「呢度係北京, 唔係香港, 請你尊重法律 !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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